标识名称:昌平区八大业态企业的全景牌及27家旅游景区(点)安全警示标识牌建设招标公告
标识类别:招标信息
材质工艺:钣金
标识价格:面议
标识编号:SHUANGMUDN236
服务范围
- 居住环境标识
- 别墅区标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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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双木郸标识标牌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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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等有关规定,受北京市昌平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委托,就新建、更新55家八大业态企业的全景牌(2015年更新25家)及27家旅游景区(点)安全警示标识牌建设进行公开招标,欢迎国内合格单位前来投标。
一、 项目名称:新建、更新55家八大业态企业的全景牌(2015年更新25家)及27家旅游景区(点)安全警示标识牌建设。
二、 项目编号:JM-00002337、JM-00002338
三、 采购人名称:北京市昌平区旅游发展委员会
四、 采购人地址:昌平区科技园区创新路8号
联系人:李 苗 联系电话:010-80101669
李晓雪 联系电话:010-69715702
五、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: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六、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8号A2楼三层
七、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:
联系人:姚秀红
联系电话:010-89713391
八、 资金来源:财政资金
九、预算金额:233万元
九、采购内容及要求:新建、更新55家八大业态企业的全景牌(2015年更新25家)及27家旅游景区(点)安全警示标识牌建设,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。
十、投标人资格条件:
1、供应商必须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。
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⑷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⑹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2、供应商须具备至少1个合同额在200万元(含)以上标识牌类似业绩。
3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建施工中级(含)以上职称。
4、投标人、法定代表人、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。
5、依据“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》的通知”(财库【2011】181号)及“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》的通知”(京财采购【2012】75号)文件精神,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。
6、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及联合体报名。
十一、 报名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:
有效营业执照;组织代码;税务登记证;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;类似工程业绩证明;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;法定代表人授权书;授权人身份证;招标截止日起前2个月内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人、法定代表人、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;中小企业声明函(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,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登记备案)。
十二、报名时间 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16日止(上午9:00~11:30,下午13:00~16:00),报名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8号A2楼三层京园招标部。
十三、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:2015年3月10日起(节假日除外)上午 09:00 至 11:30 ;下午 13:00 至 16:00 (北京时间)。
招标文件发售地点: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8号A2楼三层京园招标部
招标文件及图纸售价:人民币 300 元。招标文件售后不退。
十四、 投标截止时间:2015年3月31日09 时00分(北京时间),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。
十五、开标时间:2015年3月31日09 时00 分(北京时间)
一、 项目名称:新建、更新55家八大业态企业的全景牌(2015年更新25家)及27家旅游景区(点)安全警示标识牌建设。
二、 项目编号:JM-00002337、JM-00002338
三、 采购人名称:北京市昌平区旅游发展委员会
四、 采购人地址:昌平区科技园区创新路8号
联系人:李 苗 联系电话:010-80101669
李晓雪 联系电话:010-69715702
五、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: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六、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8号A2楼三层
七、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:
联系人:姚秀红
联系电话:010-89713391
八、 资金来源:财政资金
九、预算金额:233万元
九、采购内容及要求:新建、更新55家八大业态企业的全景牌(2015年更新25家)及27家旅游景区(点)安全警示标识牌建设,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。
十、投标人资格条件:
1、供应商必须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。
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⑷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⑹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2、供应商须具备至少1个合同额在200万元(含)以上标识牌类似业绩。
3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建施工中级(含)以上职称。
4、投标人、法定代表人、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。
5、依据“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》的通知”(财库【2011】181号)及“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》的通知”(京财采购【2012】75号)文件精神,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。
6、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及联合体报名。
十一、 报名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:
有效营业执照;组织代码;税务登记证;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;类似工程业绩证明;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;法定代表人授权书;授权人身份证;招标截止日起前2个月内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人、法定代表人、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;中小企业声明函(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,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登记备案)。
十二、报名时间 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16日止(上午9:00~11:30,下午13:00~16:00),报名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8号A2楼三层京园招标部。
十三、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:2015年3月10日起(节假日除外)上午 09:00 至 11:30 ;下午 13:00 至 16:00 (北京时间)。
招标文件发售地点: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8号A2楼三层京园招标部
招标文件及图纸售价:人民币 300 元。招标文件售后不退。
十四、 投标截止时间:2015年3月31日09 时00分(北京时间),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。
十五、开标时间:2015年3月31日09 时00 分(北京时间)